6月7日,家住彩虹新区的杨先生和爱人黄女士交了500元预付款,在人民西路红星美凯龙商场内的新豪轩门窗商铺订购了装修产品,包括门、门套、窗套、垭口等。6月8日,杨先生前往商场缴纳了一万元合同款。然而,此次缴款收到的定/销货单却与前一天有些许变动,商品名称一栏内的“木门”变成了“尚鼎木门”。杨先生说自己询问商家,商家告诉他“尚鼎”是“新豪轩”旗下公司,于是便没再追问。
7月16日部分产品到货,杨先生没有打开包装,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店长约定安装完成后验货。7月17日,安装师傅上门后发现缺货,杨先生还发现门的外观质量有问题,包括多处气泡、鼓包、划痕等,立刻反映给商家。同时,发现木门不是新豪轩品牌而是尚鼎,立刻向红星美凯龙客服反映,但红星美凯龙没有叫停安装。
“没打开包装前就发现气味很刺鼻,安装师傅一打开包装,气味简直难以忍受。”杨先生说,商家告诉他新门都有气味,过几天就没事了。然而,几天过去,杨先生家中甚至楼道里都散发着刺鼻的气味。
“我对甲醛特别敏感,所以当时他们告诉我达到欧标E1,我才买了他们家门。”黄女士说。
随后,黄女士向红星美凯龙和消协投诉。8月7日,红星美凯龙商场相关负责单位咸阳金方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给华商报记者的回复中称,7月26日,顾客投诉至秦都区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对此事给出的调解意见是:商户给予顾客1000元补偿,并对问题产品进行修理及更换,但顾客不接受,消费者协会建议顾客诉讼维权。后来顾客希望商场能调配其他商品,但商户拆除产品后顾客拒绝填补差价,且要求赔偿在外租房的费用。
对于商场的回复,黄女士说,消协说对问题产品进行修理,但这些产品是残次品,有些是无法修复的。让她最不能接受的是,木门气味过于刺鼻,她怀疑产品环保不达标。
“他们曾出示过一份尚鼎木门的检验报告,但不符合国家标准。”黄女士说,“5月1日以后,只要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新标准(GB18580-2017)的要求,他们还是旧标准旧报告,这样的商品根本就不应该流入市场。”所以,黄女士希望能够退换货而非简单的修理。对于商场方面回复的不愿补差价一事,黄女士称,商场相关负责人曾让他们在商场内选择调换其他品牌产品,商场全额转款,却在拆除门窗后反悔。
8月12日晚,商场相关负责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按照后来调配的“千川木门”的价格款转给杨先生一万余元,并收走了黄女士先前所持的所有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