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金属家具、木家具、软体家具、木质门、封边条等产品的生产企业75家,合格70家,企业合格率为93.3%;抽查产品96批次,合格9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4.8%。
二、产品质量分析
(一)金属家具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抽查金属家具生产企业6家,合格6家;抽查产品8批次,合格8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抽样检验依据CQI Z507/JJ 5001-2018《成都市家具及材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对所抽查金属家具的管材外观要求、喷涂层外观要求、木制件封边处理、其他外观要求、安全性要求、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二)木家具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抽查木家具生产企业48家,合格43家,企业合格率89.6%,抽查产品59批次,合格54批次,批次合格率91.5%。
抽样检验依据CQI Z507/JJ 5001-2018《成都市家具及材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对所抽查木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涂饰层理化性能、安全性要求、力学性能、木制件甲醛释放量、木制件涂层可溶性重金属含量(限色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2批次产品木工要求项目不合格。为了防止甲醛迅速释放,人造板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同时封边也具备防潮、防霉变和防变形的功能,起到延长家具使用寿命和一定装饰效果的作用。但实际生产过程中,企业为节约成本,对抽屉侧板、底板及横档条下端等隐蔽部位没有进行很好的封边或涂饰处理,导致木工要求项目不合格。
有3批次产品木制件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合格。甲醛是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一类致癌物。木制件甲醛释放量超标,一方面是生产企业对原辅材料进厂验收没有严格把关,使用了甲醛含量高的原材料,另一方面是企业制造工艺不规范,饰面材料不具有密封性或密封性差。
有1批次产品安全性要求项目不合格。安全性要求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中容易发生推拉件拉脱,当推拉件内部装载大量物品时,有对人体特别是儿童造成物理伤害的潜在危险。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够,质量意识不强,偷工减料。
(三)软体家具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抽查软体家具生产企业19家,合格19家;抽查产品19批次,合格1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抽样检验依据CQI Z507/JJ 5001-2018《成都市家具及材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对所抽查软体家具的面料要求、铺面边面缝纫要求、缝边要求、面料物理性能、面料耐干摩擦牢度、铺垫料物理性能、卫生、安全、弹簧、耐久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四)木质门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抽查木质门生产企业9家,合格9家;抽查产品9批次,合格9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抽样检验依据CQI Z507/JJ 5001-2018《成都市家具及材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对所抽查木质门的贴面表面外观要求、漆饰表面外观要求、甲醛释放限量、有害物质限量、门扇整体抗冲击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五)封边条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抽查封边条生产企业1家,合格1家;抽查产品1批次,合格1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抽样检验依据CQI Z507/JJ 5001-2018《成都市家具及材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对所抽查封边条的耐开裂性(耐龟裂性)、耐冷热循环性、甲醛释放量、可迁移元素(可溶性重金属)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三、下一步监管措施
从本次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来看,成都市的家具产品质量稳定。下一步该局在继续加强质量监管的同时,将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组织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督促、指导企业查找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工作力度,特别是对甲醛释放量超标的企业,开展立案调查,依法从重处理。
2018年第二阶段全市家具及材料产品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
序号 |
生产单位 |
样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商标 |
地区 |
生产 日期 |
标准要求 |
检验结果 |
1 |
成都鑫巨鹏家具有限公司 |
床头柜 |
E-218 |
一木缘 |
彭州市 |
2018-06 |
木制件甲醛释放量: ≤1.5mg/L |
木制件甲醛释放量:3.4mg/L |
2 |
成都都市上品家具有限公司 |
木家具(餐椅) |
1512 |
/ |
青白江区 |
2018.7.5 |
木制件甲醛释放量: ≤1.5mg/L |
木制件甲醛释放量:3.0mg/L |
3 |
四川漆牌家具有限公司 |
木家具(活动柜) |
QP—016 |
漆牌 |
双流区 |
20180724 |
1.木工要求:人造板部件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 |
1.木工要求:抽屉底板人造板部件非交接面未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 |
4 |
成都博达家具有限公司 |
木家具(床头柜) |
/ |
/ |
新都区 |
2018.6 |
木工要求:人造板部件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 |
木工要求:抽屉底板、侧板人造板部件非交接面未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 |
5 |
成都天骄家具有限公司 |
木家具(小柜) |
/ |
巴蜀天骄 |
新都区 |
2018.7 |
木制件甲醛释放量: ≤1.5mg/L |
木制件甲醛释放量:5.7mg/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