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在小区地下停车库、商场地下停车场看到过这种“大铁门”。
其实这些就是民防工程内的“人防门”。我们平时可能不太用得到它们,但是在某些重大危机来临的时刻,民防工程的防护性能却离不开它们!民防工程内的“人防门”能够对核武器、化学武器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切实起到防护作用、有效保护群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因此,我们国家有相关法律来规范它们的运维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单位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近期,奉贤区人防工程管理站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某小区开发商为腾出车位空间及方便车辆通行,居然擅自拆除了2处人防门。工作人员随即对该民防工程的实际管理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向奉贤区民防办报告了相关情况。
奉贤区民防办立即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最后决定针对本案拆除人防门的违法行为,给予该民防工程实际管理单位行政警告,并处以一万元罚款!
现在,被违法拆除的人防门已经重新安装到位,并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了检测报告。
各民防工程的管理单位必须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同时,上海民防鼓励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民防工程内存在类似情况,欢迎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举报:
官方网站监督投诉页面:
民防报警电话:96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