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门窗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8-23 至 2021-08-27
撰写单位: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门窗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门窗更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300-03425
项目名称: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门窗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6,164.24
最高限价(元):626,164.24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1年10月7日内完工;(由于幼儿园的特殊性,1号楼和3号楼门窗要求在周末施工,工期为5个周末;2号楼的门窗、窗台板和暖气罩要求在十一假期期间施工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至2021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5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145栋1-2层8号)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145栋1-2层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九、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的方式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U盘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至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供应商需在递交备份文件的同时另附一份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磋商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2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4、评审过程中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1)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5、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6、邮寄地址: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145栋)收件人:侯健(须本人签收)
联系电话:0412-8566667手机:13941255253备注:8:30至16:30(工作日)收件。
备份响应文件应由快递公司送至指定的文件存放地点,并由接收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响应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采购人不予受理,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姓名及手机号;磋商会议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直播,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磋商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请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
7、供应商在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后须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形成PDF格式文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2992821563@qq.com),邮件主题“领取 项目名称、包号招标文件”,邮件正文写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致电告知进行报名及确认工作;
报名材料如下: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四道街10号
联系方式: 0412-5564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145栋1-2层8号
联系方式: 0412-8566667
邮箱地址: 2992821563@qq.com
开户行: 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四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账号: 720000000680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建
电 话: 13941255253